智慧校园办公室
2025-06-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管理服务水平,规范一卡通的使用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一卡通管理办法》予以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一卡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卡通是科学管理校园设备设施以及校内人员信息的有效手段,包括校园内消费、人员进出、设备信息录入、数据存储分析等多方面。
第三条 一卡通使用范围:校园内所有消费场所(食堂、商超、电费、医务室、体育馆)、刷卡门禁(宿舍、实验室、教室、其他楼宇门禁)和图书馆。
第二章 职能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财务处:负责审核、收取充值缴费金额,核算年度一卡通各项收支。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校园卡制作发放、办理补卡业务,负责提供学校教职工办理一卡通信息证明,发生人事变动时,及时反馈变更信息至校园卡服务中心。
(三)图文信息中心:一卡通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一卡通系统整体工作的组织和安排。主要工作如下:
1.制定一卡通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校园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规范卡务人员操作流程;
3.审核一卡通业务申请;
4.负责各学院楼内的门禁权限分配;
5.终端设备日常运行与维护以及相关部门使用过程中的问 题协调等工作;
6.负责一卡通版面设计与印刷;
7.负责与财务处资金结算,办理新卡、挂失/解挂、注销管理、充值、权限开通等日常业务。
第三章 应用系统管理
第五条 一卡通涉及模块及功能分为:
(一)一卡通卡务管理:一卡通办卡、充值、挂失/解挂、补卡业务办理,消费查询。
(二)宿舍电控:宿舍电量监控计量、室内电器负载控制等。
(三)智能门禁: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实验室等区域门禁一卡通授权办理。
第四章 一卡通分类
第六条 一卡通分为学生卡、教职工卡以及临时卡。学生卡、教职工卡是本校的正式身份证明,具有身份识别、管理、门禁以及消费功能。正常情况下临时卡仅具有消费功能,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开通时段门禁功能。
第七条 一卡通办理对象
(一)学生卡:本校在籍的学生;
(二)教职工卡:与学校人资处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三)临时卡:用于各部门短期外聘人员、各类培训教师及学员、业务关联单位人员等。
第八条 工本费
(一)学生卡和教职工卡首次办理免费;
(二)学生卡、临时卡补办费用:15元/张,教职工卡补办费用:25元/张。
第九条 首次办理一卡通:
(一)教职工:入职人员凭人资处提供的职工校园卡在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开卡手续;
(二)学生卡:由图文信息中心在新生入学前将学生信息统一录入系统办理;
(三)临时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临时卡审批手续。
第十条 具体一卡通操作详见附件《一卡通使用手册》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 已办理一卡通的人员不得转借,卡片信息必须与持卡人信息一致。卡片遗失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涂改一卡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第十三条 拾到他人卡片应及时上交校园卡服务中心或设法归还本人,拾卡不还且恶意使用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卡片,否则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一卡通系统及设备为学校财产,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凡故意破坏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一卡通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一经查实,移交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一卡通管理办法》(校后字〔2022〕5号)文件同时废止。
